要判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房产销售欺诈行为,可以参考以下标准:1、在销售现房的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将品质较差的房屋冒充为合格甚至优良品质的房屋出售给消费者;2、在销售现房的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故意掩盖房屋实际面积的大小,以此来谋求非法暴利;3、用普通合格的房屋冒充优质工程,进而骗取优质工程的额外加价;4、销售明知无法进入房地产市场公开销售的房屋;5、通过虚标最低售价、清盘价等具有欺骗性质的价格进行销售;6、故意隐瞒房地产开发商的真实身份,或者冒充其他房地产开发商的名义进行销售;7、采用雇佣他人等手段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8、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传媒对商品房进行不切实际的虚假宣传。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
全文39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