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金和绩效有什么区别
1.目的不同。绩效工资的目的在于约束,奖金的目的在于激励。绩效工资的实质是“岗位价值押金”,将员工对应的基本工资分拆成两部分,一部分作为固定工资发放,另一部分作为绩效工资根据员工个人绩效表现调整发放。奖金的实质是“企业业绩分红”,即从企业业绩目标的超出部分中,拿出一定数额的业绩奖金,有差别地分配给企业员工。
2.权重比例不同。绩效工资的权重一般占“基本工资”的20%到几倍不等。而奖金一般无权重比例限制,上不封顶,一般视企业业绩或效益而定。
3.要项构成不同。绩效工资是常规项目,奖金是非常规项目。绩效工资根据部门及岗位表现发放,有一定的范围区间,不是有没有的问题,是多与少的问题,而奖金是企业的一种额外付酬方式,视企业效益而定,达不到预定的绩效目标或企业总体经济效益不理想的状况下,可以不发。
4.挂钩侧重不同。绩效工资更多与个人绩效表现关联,直接受个人绩效表现波动的影响,而绩效奖金意在牵引员工关注企业的整体业绩表现,主要受企业整体业绩表现的影响。
二、绩效的特点是什么
绩效工资制的主要特点:
1.有利于雇员工资与可量化的业绩挂钩,将激励机制融于企业目标和个人业绩的联系之中;
2.有利于工资向业绩优秀者倾斜,提高企业效率和节省工资成本;
3.有利于突出团队精神和企业形象,增大激励力度和雇员的凝聚力;
4.绩效工资占总体工资的比例较高,增强了企业付薪的有效性。
三、绩效不发怎么办
1.劳动者被拖欠绩效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2.如果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