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婚时,男方在婚后给女方购买了首饰,双方离婚时这些首饰不能进行分割,仍然归原使用者所有。首先,这些首饰具有人身专属性,其次,按照普遍性来说,首饰的使用者基本上都是女性,在民法典中照顾女性是该法的一个原则,再次,这些首饰不是生活必需品,家里能买这些饰品,说明家里经济条件很好,所以对首饰不进行分割也不影响一方的生活状况。金银首饰视为对女方的赠与,一般不用返还。彩礼除非符合三种法定情形之一的,才可以退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婚后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一、婚前给彩礼怎么算是离婚吗
婚前给的彩礼,离婚后一般是无法退还的,但有三种例外情形:
(1)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并且双方已经离婚或准备离婚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且双方已经离婚或准备离婚的。若没有这几种情形,一般法院会认定彩礼是男方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不应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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