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企业高管能否为公司的成立做出贡献?
否
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若干规定,第5条明确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类似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中投资入股“国有企业领导应遵守本规定。相关法律法规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五条:
国有企业领导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者损害企业利益:
(一)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同类企业中投资入股,关联企业和与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2)接受和索取企业关联企业、与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在职或离职后的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利益(3)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从受托人处购买或以远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受托人出售房屋和汽车等物品,并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接受受托人的财产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以他人名义取得收入,未实际出资,或者虽已实际出资,但取得的收入明显高于因出资取得的收入
(5)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私募过程中,利用内幕信息、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商业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资源,为自己、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联方谋取利益未经批准,在本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投资的企业中兼任领导职务的,或者经批准兼职,擅自领取报酬和其他收入的,企业经济往来中的中介费、佣金、礼品,以及因企业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单位奖励的财产归自己所有或私分的
(8)其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通过小系列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国家法律中有相关规定。我希望你能理解。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lvba.com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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