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失业人员可以选择是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愿意申领的,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起60日之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超过60日未到为其办理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权利。
一、怎样申请失业金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一)由其失业前所在的单位为其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二)用人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在7日内报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三)职工失业后,可以选择是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愿意申领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明、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材料,及时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登记手续。
(四)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领申请进行审核。
(五)领取失业保险金。
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后,失业人员按月到同一个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或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50岁终止合同可以领失业金吗
50岁终止合同不可以领失业金。
具体情况如下:
1、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累计缴费达到一年,如果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2、具备这些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所在市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70%确定,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时,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提供参保凭证,经办机构核实后,按照其每个月失业保险金的10%享受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其每个月失业保险金的5%享受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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