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但员工继续工作的相关规定是视为劳资双方同意以原来的条件继续履行合同,不过,任意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都应当支持。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买卖合同到期后能否继续履行
买卖合同到期后不能继续履行,因为原有的买卖合同到期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即终止。此时,如果合同当事人仍按照原有买卖合同的条款约定来履行的话,则应视为双方以非书面的形式重新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新的买卖合同成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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