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就业协议书不想去做法如下:
1、用人单位花费人力、物力、财力,参加人才交流会等。并做了大量的工作。考虑并安排了员工的后期工作。一旦违约,一切工作都白费了,他们不得不另起炉灶,导致工作被动;
2、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视为学校管理不严,影响学校与用人单位的长期合作关系。由于对学校的怀疑,他们将来可能不会去学校选择毕业生;
3、影响其他毕业生。
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去了可以不?
签了劳动合同却未上班,属于劳动关系未正式建立的情况。如果不想去了,直接通知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就可以了。劳动者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认真想好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即使不履行劳动合同不会在法律层面有什么大的影响,但对个人的信誉始终是不好的。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双方之间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应该确定好双方是否会履行劳动关系,尤其是员工在进行面试时,应该确定该工作是否适合自己,如果确定好要签署劳动合同的话,最好还是履行劳动合同进行上单,如果实在是觉得不合适的话,再签署劳动合同时就应该信息确定周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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