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时间:2023-03-02 11:50:38 47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一、承租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分别有: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其他情形。

二、房屋承租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怎么办

租房合同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房屋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到期无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理由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属于违约,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如没有约定租赁期限,则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通知对方。除合同约定的情形外,符合如下情形,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因自然灾害房屋毁损灭失);(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如出租人明确表示不交付房屋钥匙);(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如出租人经多次催告不交付房屋钥匙);(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出租人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无法使用);(五)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六)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1、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2、租赁物权属有争议;3、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三、租赁合同怎样才能单方解除

租赁合同单方解除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具体如下:承租人未经同意擅自转租的,承租人经合理催告后仍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租赁物毁损、灭失致使租赁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租赁物质量不合格危及承租人安全和健康的,承租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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