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通知书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六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至第九十二条对上述六种送达方式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具体可以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条。
执行通知书如何定义
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执行阶段的法律文书,它包括协助执行通知书和限期申报财产通知书两种。协助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对没有履行判决书等法律文书中所规定的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并请有关单位协助人民法院执行措施的凭证,如协助查询存款、协助冻结存款等等。限期申报财产通知书则是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责令被执行人如实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的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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