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转让合同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___%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_%股权。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目标股权转让的价格
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股份以_______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甲方受让目标股权。
第二条定金及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2.1为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在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后_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款金额的______%,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的定金。
2.2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将作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在办完工商变更登记后_____日内,乙方将剩余的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甲方的声明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及本协议生效日,甲方向乙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3.1甲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2甲方在本协议的签订日,合法拥有目标股权及对其进行处置的权利;
3.3目标公司的资产和目标股权未设置任何抵押或质押,目标公司未为第三人提供任何担保;
3.4不存在未了的、针对目标公司的诉讼或仲裁。
第四条乙方的声明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及本协议生效日,乙方向甲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4.1乙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4.2乙方用于支付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合法。
第五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承担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办理与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_____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定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6.1由于不可抗力或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6.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6.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6.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如果乙方未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支付定金或转让价款,则每延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数额为逾期金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7.2双方同意,如果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通知和送达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其在本合同所载的联系地址/电话号码为有效地址/电话,双方按该地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5天内视为送达,手机短信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裁判。
第十条其他事项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生效及其他
11.1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补充协议,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11.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目标公司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200___年___月___日于________(签署地点)
二、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一定是股东有优先受让权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份公司股权转让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文2.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8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