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履行保证金和履约保函的区别
1、履约保函是应劳务方和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银行金融机构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如果劳务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则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约占合约金额5%~10%的款项。履约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定的条件。合同履行保证金就比较简单,直接交钱给买方或者你上面说的什么交易中心,是对合同履行的一种现金保证。
2、履约保函虽然手续繁琐,但在保函中根据合同条款或双方约定(更是银行的要求)都有一个明确的有效期限年月日,到了这一天,钱就会自动从银行获得自由,并不需要买方同意或不同意,当然,前提是没有其他另外的把柄(比如质保金)在买方手中。
合同履行保证金则不然,到了约定时间,你要找甲方去要,还要拍他的马屁,如果他心情不好,即使合同执行中你没有犯一点点错误,也很难拿钱。
二、履约保函的优势
1、对承包方或供货方(也就是常说的乙方)来说,履约保函可以减少因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现金引起较长时间的资金占用,影响资金收益;与缴纳履约保证金相比,保函可以让乙方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同时也就权益得到了更好的维护。
2、对业主或买方(常说的甲方)来说,履约保函可以合理的制约乙方的某些行为,因此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既达到了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效果,又避免收取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繁琐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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