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被保全一个月后放车还能继续保全吗
车已经放了,你就不能申请保全他的车了。一般都是在没放车前申请保全他的车辆。防止他不赔偿事故正常的损失。已经放车的就不能保全他的车辆了。但可以拿着事故责任认定书到他,然后要求保全他的其他财产。也包括他的车辆,但这时的保全和车没放的时候是不一样的,没放车直接就扣在交警队了。车一旦放了,只能到他的家里通知他车陂保全了,但车还是在他手里的。如果他的车辆有商业险的话,也没比要保全,到时候,把肇事司机和他的必须公司一并告上法庭,判决后,保险就会赔偿你的损失的。
二、法院保全车辆期限是多久
1,若是诉前保全的话,原告应当在30天内起诉,否则,保全解除;
2,若是诉讼中全的话,保全的期限为一年;
3,若一年内纠纷尚未处理完毕,对方可以继封。
保全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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