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是经济适用房的一种,经济适用房是国家给予相应税费减免和补贴的住房类型,所以该类房产上市交易的限制比较多:
契税、印花税、营业税均按照商品房交易有关规定纳税;
个人所得税:适用于商品房上市交易有关规定,但是由于经济适用房规定5年之内只能原价转让,所以5年内的经济适用房个人所得税事实上是不需要交纳的,满5年后如果不是家庭唯一住房而需要上市交易的,依旧需要纳税;
经济适用房的“5年之限”:
1、交付使用不足5年的:该房产只能按照原购买价格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家庭;
2、交付使用已满5年的: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出售给任何中国公民,但是需要交纳成交价格10%的综合地价款。这里需要特别注意还有一类“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产类型,这类房产大多为“拆迁安置”类房产或者“回迁房”,他们只是产权证标注为经济适用房,行政管理上比照经济适用房,但是不受经济适用房5年的限制,只要取得产权证就可以上市交易,除了按照商品房税费标准以外,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
一、二手经济适用房如何买卖
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五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五年的。那么如何计算“住满五年”的时间问题呢?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两个证件可由购房家庭提供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的居住时间。因此根据居住时间不同,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应该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百分之十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需要提醒的是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二)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条件可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以上两种情况的出售人都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户口及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其经济适用房所在区域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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