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居民:
(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本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填写)
2、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无配偶证明(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一、结婚证丢一个怎么补办
结婚证丢了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结婚证丢失一本的影响具体如下:
1、结婚证丢了一本,对没丢证的一方是没有影响的。
2、结婚证丢失的一方,需要用证时,可以用配偶的结婚证,具有同等的证明力,这种情况下也是没有影响的。
3、丢证的一方在提出离婚时,民政部门或者法院会要求提供结婚证,丢证这种情况会有影响。
此外,办理结婚证要带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要将集体户口第一页打印并盖章,并且将属于自己那页的集体户口带到民政局);
(3)3张2寸男女双方近期合照(蓝红背景都可)。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具体如下: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华侨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具体如下:
1、本人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关系证明。
另外,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强加胁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二、涉外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在我国境内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手续,一般需要到大陆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办理。其中大陆居民须携带本人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则要持本人的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外国人需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并须提交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馆认证或该国驻华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此外,如果证明材料是外文的,还须提供由具有翻译资质单位翻译的中文翻译件。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齐全后,经受理、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即予以登记并颁发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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