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如何在我们美丽的成都市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家人常住户口的相关政策介绍:
1.对于在成都市内购置商品住房(包括二手房屋)总面积超过70平方米(目前已更新至90平方米)的外地朋友们,只要您的房屋人均居住面积符合成都市上一年度城镇家庭人均居住面积水平,便可以申请将自己、伴侣以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的户口迁移至新购置的房屋所在地。
2.对于在成都市一次性支付全额资金购买总额高于40万元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或其他非住宅用房的外地朋友们,您可以通过在该套房产中合法居住的方式,为自己、伴侣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手续。
3.如果您参与了成都市因自然灾害损毁的农村居民房屋联建项目,或者在成都市获得并使用流转土地达到50亩且流转时间在三年以上,同样可以在该用地权属下的合法居所内,为自己、伴侣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事项。
4.对于在成都城内自行创业,创办私人公司的外地朋友们,若您的公司连续两年内向当地税务部门纳税累积达到人民币3万元,或者自开业之日起一年内纳税达到2万元,便可以在自己公司的合法注册地点为自己、伴侣以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事宜。
5.如果您已在成都市居住满两年,并且曾经作为雇主单位雇员或者个人身份,按照当地规定不间断地缴纳了至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那么您也可以依照此规则,在您自己的合法居住场所为自己、伴侣以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事宜。
《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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