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拆迁法是不是先安置再拆迁?
没有拆迁法,但房屋拆迁肯定是先安置再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违法拆迁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违法拆迁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根据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房屋被违法拆迁申请国家赔偿需准备哪些材料?
1、赔偿申请书,载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赔偿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日期,并由赔偿请求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2、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提供与受害人关系的证明;赔偿请求人委托他人代理赔偿请求事项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同时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介绍函;
3、证明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及其程度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材料。
先安置再拆迁是土地征收的基本原则,不过对于被拆迁人来讲,如果已经领到了拆迁补偿款但并没有按照拆迁协议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征地主管部门不可以用其他违法的方式强拆,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拒不配合拆迁工作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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