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属于投保车辆的损失;
(2)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3)不属于除外责任;
(4)属于必要的合理费用。
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应首先弄清保险索赔的条件。
自然损失保险的赔偿处理
自燃损失险出险后,被保险人应当尽快向当地消防部门报案,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索赔时,提供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证明,对火灾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原因进行证实和说明。对不能提供火灾事故证明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自燃:指保险车辆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货物自身等发生问题造成的火灾。
(1)全部损失,按该车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2)部分损失,按照车辆的实际修复费用和合理的施救费用计算赔款。但两者最高分别不能超过该险种的保额。
(3)该险种每次事故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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