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能够成为分公司单位犯罪主体的,分公司与总公司一样都是具有公司的负责人,在犯了范围犯罪之后就需要有相应的负责人来负责。
一、分公司法人与总公司可以不是一个法人
1、分公司与总公司并非两个独立的法人单位,是一个单位。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部分而已。
2、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只是一个有执照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那个叫“负责人”,在分公司执照上的负责人可以与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同,也可以相同。
二、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程序有哪些
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程序如下:
1、需要填写《分公司、分支机构、业务单位登记申请表》,主要填写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及变更前后的内容;
2、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3、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总公司公章。所有表格需加盖总公司公章;
5、总行法定代表人签字;
6、新负责人签字;
7、无需原负责人签字。
一、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5、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
6、分公司新任负责人身份证明。
二、公司的注销流程如下:
1、登报;
2、注销社保;
3、注销国、地税;
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5、注销银行账户;
6、注销印章,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
总而言之,分公司最大的特点是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分公司变更负责人需要持相关材料到原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变更工作,工商管理部门会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审核,向代理人出具《收件通知书》,再凭《收件通知书》领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三、公司法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设立分公司需提交这些材料:
1、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章程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5、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
6、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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