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怎么构成的,有没有法律依据
时间:2024-05-13 02:14:17 27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2、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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