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中的子女是否被视为被拆迁人?
房产证上有子女姓名的,视为被拆迁人。如果没有名字,就不算被拆迁人。属于被拆迁范围的单位和个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被拆迁人:(一)私人房屋所有人。
业主必须提供当地产权管理机构或区县人民政府出具的房屋产权证和身份证明。(2)公有住房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住房管理人,通常称为产权人。
国家授权的房屋分为直管房屋和托管房屋。产权人必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和当地产权行政机关、区县机关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出具的身份证明。(三)被拆迁房屋的受托人。
阅读本文内容后,您就清楚了这个问题。这也是实践中的重要一点。我们需要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知道拆迁协议中的子女不是被拆迁人,并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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