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配偶不幸离世之际,其财产的继承人按优先度排列依次为:
子女及其后代、祖父祖母及外祖父外祖母。
此乃第一顺位继承人之受益权益。
而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则包括了兄弟姐妹以及他们各自的后代,同时还包括了父母亲双方的旁系长辈。
倘若当事人先前已订立遗嘱或捐赠和抚养协议,那么应当按照这些事先拟定好的法律文书进行财产分配。
然而,如若未曾签署此类文件,那么将根据法律规定的继承人顺位进行遗产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