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期间共有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分割遗产的,夫妻共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割为配偶的财产,其余为被继承人的财产。已故配偶遗产的分配。一般来说,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所占的份额应该相等。夫妻登记结婚后,所购买的商品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是平等分配,即夫妻双方各占上述财产的一半。妻子死亡,没有遗嘱或者赠与的,属于妻子的上述财产的一半,依法继承为妻子的遗产。妻子的第一个继承人是配偶和父母。因为没有孩子,只有这三个人继承了妻子的遗产。
丧偶遗产继承比例应该怎样办理
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将一半夫妻财产分离,剩余一半属遗产,由被继承人父母、子女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民法典,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在办理时,有遗嘱的应按照遗嘱的分配要求进行办理。没有遗嘱的,应按照法律规定,有敌意继承人进行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的,由第二继承人办理这类财产的继承,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办理这类遗产的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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