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凡具有我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哪种购房行为可以申请住房公积贷款
我市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开发商和楼盘准入制,目前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约的楼盘有:菏泽市**置业有限公司、**龙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南华置业有限公司。凡与以上开发商签订正式购房合同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开发商正在考察准入中。由于我市刚刚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只接受新购商品房按揭贷款,对购买二手房、翻建、大修住房的贷款暂不实行,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广。
三、我市是如何认定二套房的
我市公积金贷款目前实行“认贷不认房”制度,凡第一次在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贷款的,均认定为首套房,按首套房政策执行。在公积金中心第二次贷款的,即认定为第二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率在现行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首付款按房价总额的60%执行。
四、公积金贷款利率如何执行
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利率。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贷款期限5年以内(含5年)的,年利率为4.2%,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7%。而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为:三至五年期为6.65%;五年期以上为6.80%。同期相比,贷款利率分别降低了2.45%和2.1%。
五、到哪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截止目前,与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式签约的银行有两家,即工商银行菏泽分行和建设银行菏泽分行,这两家银行指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银行分别为工商银行菏泽牡丹支行和建设银行菏泽分行个贷中心,贷款申请人可到这两处地点进行咨询办理。
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最高额度为25万元,最长时限为20年。
七、个人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3+当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当前至法定离退休年龄总月数×2。
如:市直某单位王某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基本情况为:男,38岁,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包括单位和个人两部分)298元,当前住房公积金余额为28000元,根据公式,其可贷额度为:28000×3+298×(60-38)×12×2=84000+157344=241344。每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按夫妻二人分别计算相加后的和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25万元。如贷款额度过低时可申请追加一名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八、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申请审批表。
(2)借款人配偶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加盖其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印章的个人收入证明。
(3)借款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或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由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离婚证明;单身的由所在单位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单身证明。
(5)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提供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
(6)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授权书和个人信用报告。
(7)有共同借款人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当地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三代以内直系亲属证明。
(8)建设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共同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和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九、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借款人先到受托银行提交资料,审核合格的,在申请表上签字,由受托银行报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查合格,同意放款的,借款人办理抵押手续并与受托银行和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借款合同,住房公积金中心划款给受托银行,受托银行再把款项划转给售房单位。
十、如何办理房产抵押或质押
(1)抵押
借款可用自有或共有所有权的房产作抵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用期房抵押的,借款人须到房产登记机构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交住房公积金中心保管,并由开发单位提供阶段性担保。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后,由开发单位与借款人共同到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期房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房屋他项权证交住房公积金中心收押,阶段性担保取消。
用现房抵押的,借款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产登记机构办理现房抵押登记,《房屋他项权证交住房公积金中心收押。
在借款人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后,住房公积金中心协助抵押人办理撤销抵押登记手续。
(2)质押
借款人也可用国债、银行存单等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凭单作为质物提供贷款担保。出质人在贷款发放前应先到原出票机构办理质押登记,并将上述凭单交住房公积金中心保管,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还本付息后,到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质押的凭单退还借款人。
十一、如何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等额本息还款法,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先在受托银行开立还款账户,贷款发放后,借款人须在每期扣款日前将应还本息足额存到还款账户中,由受托银行进行贷款本息划转。
十二、有商业银行贷款的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已经以商业性银行贷款的形式购买自住住房的申请人,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这两个贷款的月还款额度相加不能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十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时如何办理组合贷款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费用时,借款人可同时向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住房贷款形成的组合贷款要符合以下规定:
(1)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利率按公积金贷款政策及规定执行,商业贷款额度和利率由发放组合贷款的银行审核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确定后,商业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贷款额度之和要符合以下规定:
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之和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款的7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之和不超过所购房价的40%;以国债、银行存单等作质押的,贷款额度之和不超过国债、银行存单等质押物面额的90%;借款人的月还款总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
(2)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期限必须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致。
小贴士:
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电话: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5613962
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单位电话:
工商银行菏泽牡丹支行(中华路2398号):56968135696822
建设银行菏泽分行个贷中心(长江路1102号):591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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