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有电子标签的车辆在使用鲁通卡通行ETC专用车道时,如果不能正常通过,请转到人工车道刷卡通行。
对于常见的异常问题,请参照以下方式处理:
1)鲁通卡正确插入电子标签后,电子标签显示屏提示“标签已失效”,问题原因为电子标签脱落,请联系原办理客服网点重新进行安装和激活。
2)鲁通卡正确插入电子标签后,电子标签显示屏提示“读卡错误”,问题原因为电子标签已损坏,请联系原办理客服网点进行检测并更换新标签。
3)鲁通卡正确插入电子标签后无异常提示,但通行ETC车道时不能正常抬杆,请转人工车道,并联系原办理客服网点对电子标签进行检测。
4)如通行ETC车道出口时出现已扣费但未抬杆的情况,请转到人工车道出示鲁通卡进行消费查询,如用户重复收费,可携带鲁通卡到原办理客服网点进行处理。
5)如ETC车道入,出口时提示无入口信息,需缴纳现金支付本次通行费(不享受9.5折优惠),并联系原办理客服网点对电子标签进行检测。
电子标签及鲁通卡使用注意事项:
1)请妥善保管鲁通卡,请勿折皱、撞击、刻、划鲁通卡,请勿将鲁通卡置于高温、高湿、腐蚀性或强磁环境中。避免长时间将鲁通卡插在电子标签中和暴晒造成卡片损坏。
2)通过ETC车道前,请确保鲁通卡已经正确插入电子标签。
3)车辆通过ETC专用车道时,车速约为20公里/小时左右,并与前车保持10米以上的车距。
4)电子标签在使用中应注意防潮,不能敲打、挤压,避免长时间暴晒。电子标签由客服专业技术人员安装,专车专用,请务必不要自行拆卸和维修电子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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