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居住证的必备条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申请人须在当地实际居住达半年或以上的时间尺度临界点;
其次,申请人需至少满足三个相关因素中的任意一项具体要求,即拥有合法稳定的工作收入来源、拥有正规稳定的居住地以及保持着连续性的学业学习状态。
依据国务院颁布并实施的《居住证暂行条例》中第二部分的条款内容,明确了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这两大基本要素才能获得申领居住证的资格。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