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拆除违建的法律程序及期间:
1、发现违建;
2、立案审批;
3、对违建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4、制作限期拆除决定书并送达;
5、限拆期限届满未自行拆除的,等诉期6个月;
6、催告当事人履行拆除义务,催告期为10个工作日;
7、制作强制拆除决定书并送达;
8、公告;
9、强制拆除。
违建房屋必须拆除吗
违建房屋不是必须拆除,按照现行城乡规划管理法律制度,以下6种情形就不应拆除:
1.若违法建筑对现有规划实施的影响程度并不严重,可以采取补救措施改正,则无须拆除。
2.拆除违法建设可能影响相邻建筑安全、损害无过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或者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
3.因当地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无批建手续或翻建手续,但属于村民唯一住宅的情形。
4.村民在自己宅基地或自留地范围内建设的附属建筑,比如车库、仓库等。
5.建设行为人因招商引资或行政允诺而建设的建筑物,也不宜简单认定为违法建筑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而应结合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从维护政府公信力的角度允许采取补救措施合法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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