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给出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在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则应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在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则应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根 据 素 材 , 哪 些 情 况 下 职 工 可 以 享 受 未 休 年 休 假 工 资 报 酬 ?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休未休年休假折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支付给职工。折算方法为: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减去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如果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则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而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报酬。因此,公司应当将休未休年休假折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支付给职工。
在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则应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休未休年休假折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支付给职工。折算方法为: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减去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如果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则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而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报酬。因此,公司应当将休未休年休假折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支付给职工。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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