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表明真实意思,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约定房屋的位置、面积、期限、价格、履行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个人住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双方的基本情况。描述房子的基本情况。房屋面积协议。住宅用地使用权的性质等。
私人卖房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后,所签定的书面材料。而卖房合同的内容,为更好保障双方权益,应包括:
1、房屋状况,可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房屋座落、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使用用途。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3、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付清房款的时间。
4、交付使用房屋及附属物的时间。
5、出卖人有义务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买受人,并无任何隐瞒。6、出卖人户口从该房屋迁出的时间约定。
7、违约金条款的约定。
8、税费承担的责任方。
9、争议解决条款的约定,若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现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有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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