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户不给租赁房屋费应该如何办理
租房户不给租赁房屋费的办理方式如下: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二、疫情期间房租怎么收
疫情期间房租按照合同的约定收。在疫情期间,房东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承租人也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出租人支付房租,房东出于对疫情的考虑,也可以对承租人的房租进行免除或者减少,但是,这个不是强制性规定,只是一种提倡,可以由房东进行选择。
三、拒不支付租金是否认定为解除合同
1.不能认定,但是可以按照规定进行解除合同。
2.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方式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因为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出租人出租租赁物的目的就是收取租金,承租人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出租人通过让渡财产使用权而获得租金收入的合法权利才能得到保障。
3.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方式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这是因为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出租人出租租赁物的目的就是收取租金,承租人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出租人通过让渡财产使用权而获得租金收入的合法权利才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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