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承包商发现索赔机会或意识到潜在的索赔机会时,首先应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业主)其索赔意图。这份意向书非常重要,标志着索赔的开始。Fick条款第53条规定,“如果承包商打算根据合同条款或其他文件要求任何额外付款,他应在第一次索赔发生后28天内通知工程师并抄送业主”。这种意向通知非常重要。它标志着索赔工作的开始。提前向监理工程师(业主)提交索赔通知的意图,是承包商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获得赔偿和维护的良好索赔意识的体现。索赔意向通知书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简要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和情况;二、合同的条款和理由;三、提供相关的后续资料,包括及时记录并提供事件的发展情况;(4)对工程造价和工期的不利影响程度,以引起监理工程师(业主)的重视。
一般的权利要求意思表示只表明意思表示,书面形式应当简明扼要,最初涉及权利要求的内容,暂时不涉及权利要求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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