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要素有三项:
(1)法律关系主体;
(2)法律关系内容;
(3)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在每一具体的法律关系中,主体的多少各不相同,在大体上都属于相对应的双方:一方是权利的享有者,成为权利人;另一方是义务的承担者,成为义务人。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经济法的内容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具体的经济活动中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经济法律关系的核心,离开了经济法的内容,经济法的主体的存在就毫无价值,离开了经济法的内容,经济法的客体也就存在依据和衡量标准。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依法可以作出一定的经济行为或者不作出一定的经济行为和要求其他经济法主体作出一定经济行为或者不作出一定经济行为的资格或者能力。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必须作出一定的经济行为或者不作出一定的经济行为的责任。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构成要素有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指就是存在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行政法律关系客体就是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即关系主体,其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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