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被扣押,只是通知你去做询问笔录,并不是逮捕或拘留,而且如果是逮捕,检察院只是做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一、拘捕令和逮捕令有何区别
拘捕令和逮捕令的区别主要是签发程序的不同:
(1)签发机关不同。拘捕令,一般指拘留通知书,由公安机关自行签发即可;
(2)逮捕令是由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申请,检察院批准后,由公安局长签发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二、刑事拘留属于判刑的羁押吗?
不算。本质上,拘留和羁押还是有区别的。
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
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逮捕的机关,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可以在逮捕人犯后实施羁押。
三、批准逮捕还是刑拘
逮捕和拘留是两种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
1、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
2、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察的人依法暂时扣押,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最长不超过3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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