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证明内容怎么写
离职证明内容应当写明离职人、离职事由、离职时间、交接工作内容等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离职证明应当写明的内容做了较为具体的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解除终止合同的书面证明不仅证明了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终结,还关系到劳动者工作年限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年休假、医疗期的确定、失业登记的办理等问题,十分重要。离职证明需要写明离职的日期。
二、离职证明可以手写吗
离职证明可以手写。只要符合相关要件,手写、打印的都可以的,都是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的,但是需要说明的是,二者都需要有当事人双方的签字及相应的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应该采取的做法为: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全文6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