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共有三类土地:
第一类地区为蒙顶镇和耿马镇,平均补偿标准为34732元/亩。
二级片区:勐永镇、勐萨镇、河柏乡,平均补偿标准:23142元/亩。平均补偿标准为15101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各省辖市、直辖县(市)政府调整公布,与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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