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证监会15条意见是基于对前海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这一战略定位持续出台的政策之一。10月9日,前海管理局经营发展处处长、新闻发言人王锦侠对媒体称,15条意见有三个特点,其一是注重推进深港合作,其二是支持前海扩大金融对外开放,进行业务模式、产品等创新,构建完备金融体系,其三是试点在前海创新监管的体制机制。
据10月8日深圳市金融办对外发布的信息,近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支持深圳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关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战略规划部署,证监会就支持深圳资本市场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前海金融先行先试批复意见15条。
此前,8月份召开的深圳前海金融创新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政策宣讲会上就已确定:一行三会对深圳金融创新给予大力支持,拟批复26条金融创新政策支持前海发展。
我们很期待政策的逐步落实。10月9日,一家在前海设立了子公司的基金公司副总经理告诉媒体,从基金公司的角度看,这次15条意见跟基金行业直接相关的就有好几条,包括支持前海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境内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对募集资金境内或境外使用不作限制;研究论证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提供相关服务的具体方案;原则支持在前海设立由经国务院批准的证券期货交易所主导发起的私募产品投融资平台等。
这位副总经理表示,比如第一条对于前海子公司的融资提供很大的便利,子公司的资金募集成本会降低,而且预计这些人民币债券可以在交易所或者银行间实现转让。而私募产品投融资平台对于基金公司是一个新的机会。此外,如果深港通能够落实,对于基金公司本身也是一个利好。
一位长期关注前海的深圳银行人士则告诉媒体,前海金融创新和上海自贸区金融创新,对外上可做的文章不多,对内上,金融创新有很多可以做,比如建立信托、理财、贷款等非标准化金融产品的登记制度,允许质押,买卖,推动二级市场建立,这个大有可为。此外,意见提出,原则支持在前海设立由经国务院批准的证券期货交易所主导发起的私募产品投融资平台,这个含金量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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