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用途径及可行性分析
1、家人朋友齐协力
实践中最常见的方式即EB-5投资者通过数名的亲属和朋友,发挥蚂蚁搬家的精神,先将人民币从投资者的个人账户分别汇入亲友在国内的个人账户,然后分别购买不超过5万美元的外汇,并将购买的美元从其各自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账户分别汇入开发商的境外银行账户或投资人的境外账户。这种资金转移的脉络有迹可循,移民局是认可的。
同时,需要考虑到的是即为了避免洗钱的嫌疑,汇款途径必须合法、往来清晰,在向美国汇款之前请将汇款目的告知美国的接收银行。
2、委托第三方“隔空兑换”
我们所说的“隔空兑换”,即投资者将人民币汇至某委托人或某委托公司在中国境内的账户,该人(或某公,司)再将等值的美元从其同名境外账户汇至投资人境外账户或开发商境外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此种方式下,投资者需提供完整的资金汇出及转入的银行对账单,并证明中国的收款人和境外的汇款人是同一人(或同一公司)。就像同一个人左边口袋进,右边口袋出,关键是同一个名下的境内账号进,境外账号出。利用此种途径汇款时,移民局很有可能要求提供所有帮助转款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境外账户汇入投资者美国账户的资金的合法来源证明。
3、内保外贷,内存外贷
通过境内资产担保而获得的境外贷款俗称“内保外贷”。从本质上说,此类服务并不属于货币兑换或货币转账服务,而是境外贷款服务,且贷款由投资人存放在贷款银行的境内账户提供的资产担保。目前,只有少数指定的有境外分支的境内银行对其私人银行高净值客户提供此类型的服务。投资人将其个人金融资产如定期储蓄存款、股权证书及人寿保险等作为抵押以固定年限存入贷款银行的中国境内银行账户中,该银行的境外分支以其抵押物价值的一定比例向投资人的境外银行账户发放贷款。
此途径在资金转移及合法性方面是受到移民局认可的,但此途径成本较高,主要体现在汇费、利息及银行存款额和期限等方面。2010年外汇局规定,提供“内保外贷”服务的银行的融资额度不能超过银行本身净资产的50%,所以银行额度也十分紧张。采取此途径时,投资人除了应向移民局提供其与银行签订的所有服务协议、境内外转款证明单据和还款证明之外,还应提供投资人用于境内银行抵押的资产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
4、通过外管局许可机构办理大额换汇
外管局近年批准了一些金融机构,如银行和基金公司等,试点操作超过5万美元的大额换汇和投资服务,投资人通过这些基金公司设立专项投资计划,审核后,投资人将整笔大额人民币从个人账户转入基金公司,基金公司再向投资人指定的海外投资账户汇款。
5、设立离岸公司
汇款人可先在开曼群岛、巴拿马等地注册一家离岸公司,再通过其国内企业向离岸公司支付外汇。此方法周期较长,且汇款人需具备一定程度的国际金融知识。
二、注意事项
1.每人每年购买及汇出外汇额度为5万美元(自然年度计算1月1日-12月31日);
2.境外汇款:
a银行柜台办理“购汇”,填写境外汇款单。银行会直接用人民币换汇成美元汇出,不需要先换汇;
b网银汇款,按照银行网银提示操作,当时购汇,网银汇出;
3.非直系亲属之间,不能转外汇(如甲的账户有1万美元,不能转到乙的账户下);如需亲朋好友协助办理外汇,需转人民币到其账户,以汇款人的名义直接购汇汇出。同一套房产的汇款附言保持一致,便于对方查询。
4.如果已有美元现钞,每天只能存入5000美元到银行账户;
5.如果账户里已有美元,每天可以汇出5万美元;
6.每次汇款,会产生一笔手续费(电汇费+汇款手续费),各个银行收费不同,所以汇款超过5万美元时尽量计算一下每次的汇款额度,减少总的汇款次数。
7.境外汇款常用汇款用途:旅游支出,教育培训支出,咨询费,律师费等。
8.想去美国买房的朋友,如无特殊方法,先去一趟美国的银行开户,去美国买房前提早汇款,如需贷款,回国准备有关信用证明文件,才不会耽误购房大计。为保险起见,还可以在美国境内多开几个银行账户,分开汇款。
实际情况须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及银行规定的政策执行。想要进行美国买房的投资者对于付款细节一定是事先明白,这样才能巧妙利用规定使自己的美国买房之路更加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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