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傲全球的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EmploymentBasedFifthPreference)于1990年起实行,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资移民者来美国投资及创造就业机会。1993年,EB-5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地区中心移民方案(RegionalCenterPilotProgram),将移民投资额由100万美元降至50万美元,并将应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之就业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使EB-5成为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项目要求
无经商背景、年龄、学历、英语要求;
投资:申请人应投资50万美元(380万人民币)于美国政府核准之地区中心(RegionalCenter),该投资应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
申请人应能证明上述投资的合法来源(包括个人累积所得、赠与、继承等多种途径)。
项目优势
无经商背景要求,资产来源要求不严格,资产来源途径包括多种形式;
无定居地点要求,申请成功后可自由选择美国任何一个城市居住;
对申请人及家属均无严格居住要求,申请人可选择继续留在中国工作和生活;
无须自己经营企业,并可同时分享企业收益;
一人申请,全家(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均可同时获得绿卡,享受美国优厚的福利待遇;
子女可以享受美国免费基础教育,并有更多机会就读哈佛、耶鲁、普林斯顿等世界一流高等学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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