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首例因气体污染致村民集体砷中毒环境污染案25日在黄石市下陆区法院开庭审理,6家被告企业、14名被告人将接受法律的制裁。
2013年10月,某某县某某镇某某村9位村民出现四肢发麻无力的症状,其中两位老人甚至有呼吸困难、抽搐、昏迷等危重征象,在武汉市职业病医院被确诊为砷中毒。消息一经传开,周围几个村的村民到武汉进行砷超标检查,陆续有人被诊断为砷中毒。
经过警方调查,某某县6家企业及14名被告人,多年来非法排放砷污染物达684吨,致黄石市某某镇10个行政村的49名村民砷中毒,800多人砷超标,1.2万人生活受到影响,当地的环境受到严重破坏。
案件调查过程中,警方和检察机关还发现,污染企业的猖獗与环保部门及当地乡镇领导的失职和受贿密不可分。与该案有关联的、涉嫌犯罪的7名公职人员也被追责。
当天的庭审现场,控辩双方围绕砷污染物的排放量、污染造成的损失金额等争议焦点发表了意见。由于案件在湖北尚属首例,在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刑罚裁量上无先例可循,法庭没有当天宣判,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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