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规定财产代管人可以变更吗
1、民法典规定财产代管人可以变更。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四条
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后的财产代管人有权请求原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二、财产代管人有哪些变更情况
有两种情况可能涉及财产代管人的变更:
1、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以无力履行财产代管职责为由,自己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2、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财产权益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在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自己申请变更的情形下,其变更法定事由为“无力履行财产代管职责”。这里的“无力”强调的是客观不能,而非主观不愿。
2018新民法典财产规定
民法典关于财产的规定是:
1、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投资收入、知识产权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自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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