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有规定先保还是先得?
时间:2023-04-04 02:20:19 39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并不是先保先得。根据法律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均无担保物权,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因此,财产保全不是先保先得。

一、法人去世贷款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公司的财产。查找股东是不是在注册时足额出资,没有的话,可以在认缴的范围内执行股东的个人财产。资不抵债的,只能按比例受偿。当然可以查找股东是不是在注册时足额出资,没有的话,可以在认缴的范围内执行股东的个人财产。股东死亡的,其继承人应该在继承遗产的限度内,承担清偿责任。通过法院确定债权后申请执行,如果有多个债权人,是采取按比例分配来分配债权。

二、多个债权人的受偿顺序法律新现

1、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2、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1)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2)都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3)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3、当一个担保物上抵押权、质押权及留置权并存时,应当按照:留置权;已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的顺序优先受偿。

三、担保债权的定义与相应法律规定有哪些

担保债权是债权中很常见的一种债权,指的是法律为了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所规定的以第三人的相关财产权益或者实物财产为保障债务人还清债务的相关权利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总结为以下四点:(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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