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的有关规定
时间:2023-06-23 17:05:47 13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有关规定包括,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过户手续谁来办,开发商无法提供有效文件怎么办?

关于商品房过户手续谁来办理,如果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有明确约定,则依据合同约定来;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申请人和义务人应当是购房人,开发商只是协助办理。

在购房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如果开发商未尽到协助义务,无法按时提供有效文件,导致购房人不能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不能顺利办理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或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另外,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预售登记备案手续,则完全是应由开发商履行的义务,而不是协助办理了,开发商必须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办理。

如果开发商未尽到以上义务,购房者可通过法律武器请求律师帮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二、房子没有办房产证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

违约责任由开发商承担,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三、购房者如何申办新房房产证?

购房者自己申办新房房产证的流程如下:在房地产开发商交付房屋后,去房地产开发商那里拿房屋测绘结果报送房屋管理部门,再凭借着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去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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