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的工资报酬是否存在最低标准
时间:2023-11-10 01:11:08 16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试用期内的工资报酬是否存在最低标准

试用期内的工资报酬是不存在最低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劳动生产率;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就业状况;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工资被拖欠怎么仲裁

仲裁流程: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试用期工资扣税吗

1.只要试用期期间工资达到个税起征点都是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按照你的收入多少来征收的,现在的起征点是5000元,超过这个的就要纳税,不管你是不是试用期。

2.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符合纳税条件的,都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用期内,符合纳税条件的,也要缴纳。

3.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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