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得向女方提出离婚的情况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配偶一方是军人,未经军人一方同意,且军人一方无重大过错的。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一、军人的妻子在离婚时有哪些规定
军人妻子离婚时的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的,除非军人有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不得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但是,除非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关于离婚的离婚条件问题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三、女方怀孕期间可以要求离婚吗
女方怀孕期间,女方自己可以要求离婚,但是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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