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在劳动合同期间辞职的员工应承担违约金:
在《劳动法》中,员工需要承担违约金的情况非常明确,即:,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员工才能承担违约金:
第一:在《劳动合同法》第22条中,单位提供特殊培训费用,并与员工约定服务期限
如何理解“特殊培训费用”?用人单位是否说明对劳动者进行培训后有特殊培训《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6条:《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的专业技术培训认证培训费用员工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以及员工因培训而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因此,如果单位声称对工人进行特殊培训,必须要求单位证明这些培训费用
第二,如果工人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他应根据协议向雇主支付违约金,前提是该单位应与工人就竞业禁止条款达成一致,竞业禁止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业主有保密义务的其他人员。如果他们只是普通工人,即使同意了竞业限制条款,他们也是无效的
如果你只是普通工人,如果你在劳动合同期间辞职,你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在试用期内辞职您可以提前3天书面辞职,在正式工作期间提前30天书面辞职
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雇主不得同意雇员承担违约金第22条雇主为工人提供特殊培训费用并为其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与劳动者订立约定服务期限的协议
劳动者违反约定服务期限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业主提供的培训费用。如果雇主和工人就服务期达成一致,雇主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赔偿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完成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根据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不影响劳动者在服务期内劳动报酬的增加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为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雇主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员工约定竞业禁止条款,并同意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区和期限应由雇主和雇员商定。竞业禁止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类似产品或者从事类似业务的竞业限制期,或自行创业生产、经营类似产品或从事类似业务不得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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