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不需要交纳受理费用,但如果在申请执行的,就需要交纳申请费用。
一、离婚诉讼费由谁来承担
诉讼收费的原则是由原告人预交,败诉者承担。案件受理费包括两种: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人身权利或其他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案件交纳费用。离婚案件就是非财产案件。2、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财产而引起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交纳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10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超过1万元的另收费:超过1万元,超过的部分按1%交纳。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据上述规定交纳离婚起诉费。
二、合同解除后怎么要求赔偿诉讼费
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三、交通事故起诉费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起诉费可以是各半承担或是由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根据相关法律依据,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交通事故诉讼费计算方式如下: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
2、财产案件、行政案件的当事人,除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用外,还有其他合理费用;
3、当事人依法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支付令的,或者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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