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做了笔录,不算立案。做笔录只是公安机关对案件的简单登记,是立案前的一个程序;公安机关做笔录后,如果认为案件是违法治安管理行为,且在其管辖范围内,将立案,并出具立案通知书;如果认为不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将作出绝立案的决定,并告知记者。
公安报案笔录可以由报案人申请撤回或者更正吗
报案人可以更改报案笔录,但是不能申请撤回。
报案笔录是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在接受公民或单位代表报案、控告、举报犯罪事实或扭送犯罪嫌疑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时,当场制作的反映报案、控告、举报、扭送、自首活动过程和记录相关案情的法律文书。
登记报案笔录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不能随意使用询问笔录代替报案笔录。在公安工作中,不是所有的报案笔录都能够作为证据,报案笔录只有出现报案人或相关人员举证犯罪嫌疑人时,才能告知诬告的责任。而询问笔录是7种证据之一,必须明确告知被询问人作伪证、隐匿罪证或诬告等行为所负的法律责任;
2、尾部的法律手续应该明确,注意签名捺印要规范;
3、因为是最原始的案件材料,所以相关案件要素要询问清楚,记录要具体详细。如果报案人对其中某项内容不清楚或不确定,也要如实记录;
4、报案笔录作为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之一,立卷归档时归入诉讼卷。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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