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公安部双重户口注销的要求,指出对于历史原因导致一人多户的情况,注销户口时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并登记在最早注销的户口上。同时,持有双重户口的居民需要持身份证及户口本等材料,去当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等手续办好后,只能持有一个合法的户口本。
根据公安部双重户口注销的要求,对于历史原因导致一人多户的情况,注销户口时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并登记在最早注销的户口上。持有双重户口的居民,应当持身份证及户口本等材料,去当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等手续办好后,只能持有一个合法的户口本。
办理双重户口注销,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和《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双重户口注销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证:需要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2. 户口簿:需要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 房屋产权证:需要提供本人持有并实际居住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4. 不动产权证:需要提供本人持有并实际居住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5. 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簿丢失声明:需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簿丢失声明;
6. 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簿补领申请:需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簿补领申请。
以上材料需齐全、真实、有效,否则将无法办理双重户口注销。
针对历史原因导致一人多户的情况,注销户口时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并登记在最早注销的户口上。同时,持有双重户口的居民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簿丢失声明和补领申请等材料,以确保办理注销手续的顺利进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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