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二)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初审)扫描复审核定登簿收费缮证发证(归档)(三)办理时限:本事项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宅基地变更户主名字去哪个部门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变更一般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进行办理。
设立宅基地使用权是登记对抗;如果是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那是登记生效。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农村村民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应通过申请并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第一,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人必须是无宅基地、家庭人口众多确需分户居住的,因国家或乡(镇)建设需要另行安排宅基地的或者在农村落户需建住宅而无宅基地的情况的的村民。第二,申请人提出申请。
村民首先向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将申请提交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如果占用农用土地作为宅基地,则需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农用土地转用批准手续。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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