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产权证一般自受理登记之日起30日内下来。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一、房屋产权转移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需要的资料如下: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权属证书;
4、转移登记的证明材料,如房屋买卖合同等;
5、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6、规定的其它材料。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二手房过户流程需要哪些手续
房屋过户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登记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受理后登记机关会对材料与房屋是否一致进行比对,如果申请材料与房屋实际情况一致的,会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并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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