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房子,但开发商迟迟不办理房产证,或者开发商跑路了,除了把开发商起诉至法院申请赔偿以外,还有什么补救措施?6月23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新修订的《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正式实施,《规范》的第十五条明确了关于可以单方申请城镇房地产登记的16种情形,其中,有两条主要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适用于普通市民的有14种情况。
最让人关注的是,如果房地产预售人(一般是房地产开发商)与预购人(指买家)已经办理了预告登记,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产证的,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办理房产证。此外,《规范》还提出:赠与经过公证的,受赠人可以凭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单方申请转移登记。离婚析产、夫妻协议析产、共有房产析产应当由双方当事人持析产协议共同申请登记,但是,如果房地产析产,析产协议经公证的,可以由一方当事人申请登记。这也意味着,夫妻共有房产如果能拿出经过公证的析产协议,也可以单方申请登记。据了解,单方申请除了需要提交的材料略有不同之外,手续和普通的申请几乎没有不同。
情况1:开发商逾期未办理房产证
●适用范围:《规范》第七十一条规定,如果商品房已经办理了预告登记,而且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办理了初始登记(即开发商已大确权),在房地产预售人未按时为预购人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预购人可单方申请房产的转移登记,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需提交材料:广州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用于核实,下同)及复印件一份,如由代理人代办,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广州市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原件一份;购房发票(办证联)原件一份;税收征收机关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原件一份;房地产测绘附图原件,份数按照申请人数量再加一份。已办理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尚未注销的,还需提交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书原件一份。
情况2:接受赠与且赠与合同已经过公证
●适用范围:《规范》第七十五条规定,房地产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受赠人可单方申请办理房地产的赠与登记。
●需提交材料:广州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如果属夫妻共同受赠的房改房办理转移登记的,夫妻双方应共同到场办理;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由代理人代办,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有的房地产权证、共有权证等原件一份;赠与公证书、赠与合同或者遗赠公证书原件一份;房地产测绘附图原件,份数按照受赠人数量加一份;税收征收机关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原件一份。
如果原房产未办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的,申请者还需提交已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财政票据原件一份;如果赠与的房产属房改房的,还需提交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原件一份。
情况3:离婚后,析产已经公证
●适用范围:夫妻双方离婚,离婚时的析产协议已经经过公证的。
●需提交材料:广州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由代理人代办,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有的房地产权证、共有权证等原件一份;离婚析产导致产权转移的,要提交离婚证明复印件一份,比如说,房产原来是夫妻共有的,析产后变成一方占全部产权时需要提交;房地产测绘附图原件,份数按照新产权登记人的数量加上一份;税收征收机关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原件一份。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析产导致房屋部分所有权转移而且是单方申请的,申请的当事人一方要提交析产协议原件一份,而且协议必须经过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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